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新闻 > 正文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吉大法学|第二届“盈科硕博论坛”知识产权法学分论坛顺利举办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09:36     点击数:

2022年12月27日上午8:30,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盈科硕博论坛”知识产权法学分论坛线上举行。我司李建华教授、王国柱教授、张丹丹副教授以及何松威老师受邀出席论坛并担任评委老师。本次论坛共有27位同学参加,其中,硕士26人,博士1人。

在汇报开始前,李建华教授对参与此次论坛的同学提出了要求,强调了硕博论坛对于每一名参与同学的重要性,明确了硕博论坛选题问题对学位论文的影响。李建华教授指出,硕博论坛是研究生在校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每一位参与的同学都应当对本次论坛给予高度重视和全身心投入,不仅要以此为契机锻炼学术论文写作水平,还要为将来毕业论文的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论坛每组分别由汇报人逐一汇报,汇报完毕后由评委进行点评。前两组参会研究生围绕商标法进行讨论,第一组同学主要针对商标侵权的司法认定情况、我国近似商标转让制度、“撤三”制度中商标使用认定的主体因素等问题展开研究。在评议环节中老师指出,对于文章讨论的问题可以尝试从我国现有立法去寻找解决方案,参考民事侵权的一般理论加以解决。第二组同学汇报讨论了商标平行进口案件侵权行为的判定与商标的使用地位,并对《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公平原则等进行综合分析。在评议环节中老师指出,问题意识不突出,对条文、一般性要件阐述过多,条文适用所存问题发掘不够。

第三、四组主要围绕《著作权法》内容进行展开,文章大多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为背景,界定了数据平台企业注意义务与侵权行为边界,明确了技术措施的适用范围与合理限制,其中有关数字藏品的发行权权利用尽引起了现场评委的热烈讨论。其中王国柱教授认为,该文章在选题上十分新颖,值得表扬,但我国发行权在设立之处仅考虑了有实际载体的情形,信息网络传播形式尚未兴起,因此,在当前信息网络环境背景之下,是否应当将发行权扩展到网络空间还应当进行更加具体的论证。

第五组同学主要围绕企业数据内容进行了讨论,其中包括博士生同学的论文汇报。本组同学论文主要以商业秘密、反正不正当竞争法“专条”、知识产权新型客体为思路提出了企业数据的具体保护路径,并充分论证了其正当性。现场评委张丹丹副教授指出,在讨论企业数据这一全新的权力客体问题时,应当对基础概念进行明确界定,并始终应当强调企业衍生数据的自身特殊性,更加深刻的发现各保护路径在适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主要矛盾和遇到的主要问题。同时文章应提出更加具体的解决方案,避免研究过于泛化。

汇报环节结束后,王国柱教授对此次论坛进行了总结。王国柱教授指出,此次知识产权法学硕博论坛的召开锻炼了同学们的写作能力,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例如论文创新性有所欠缺、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等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应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对论文写作能力的训练,为随后学位论文的完成做出充足的准备,并期待同学们毕业论文的完成和毕业答辩有更好的表现。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