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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诚知识产权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5日 10:49     点击数: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精诚知识产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现将2021-2022学年精诚知识产权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级、202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

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诉求。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精诚知识产权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奖学金硕士及博士将《研究生个人评分申报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各班班长处,学硕、博士将电子版(文件名:学号-姓名-评奖)发送至talentoflaw@jlu.edu.cn。法律硕士将电子版发送至jlu_jmyjssz@163.com。

(三)各班主要学生干部组织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民主投票”,按照计分标准将候选人按“投票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记录在《精诚知识产权评奖评优计分表》(附件3)。班长将《精诚知识产权评奖评优计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评分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10月17日前收齐。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件题目“201X级X班评奖评优计分表”。10月18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登录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进行申报。

(四)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个人申报材料以及个人表现等方面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精诚知识产权官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注意事项:

(一)在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的基础上,按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二)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三)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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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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