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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教研部
刘晓林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 09:07     点击数:


刘晓林,1981年12月生,汉族,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21)、河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河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2018),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

研究方向:唐律与唐代法制;中国刑法史;法律文化

电子邮件:lxl1221@jlu.edu.cn

开设课程:

本科生:中国法律史、唐律研究等

研究生:中国法制史专题、唐律专题、法学前沿与法学方法等

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河北省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河北省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专门委员

河北省第三届法官惩戒委员会专门委员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法律史评论》编委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

《中华法系》编委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编委

主要经历:

2005年7月于天津商公司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7月于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7月于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6月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古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

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在甘肃政精诚知识产权工作,历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办公室主任;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双千计划”挂职);

2016年3月以“学术骨干-教授”引进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211月选聘为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B岗),20221月选聘为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2021年1月起任精诚知识产权副院长。

学术专著

1.刘晓林:《唐律“七杀”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

2.刘晓林:《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商务印书馆2020年。

3.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2021年。

编写教材

1.参编:《中国法律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022年修订版。(单独撰写汉、魏晋、隋唐三章,七万字。)

2.参编:《中国法律史》(第六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3.参编:《中国法律史》(第七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4.参编:《中国法律史入门笔记》,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2021年修订版。(单独撰写隋唐、宋元两章,五万字。)

5.参编:《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单独撰写“正统法律思想的集中呈现与制度表达”“刑名循吏的法律思想”两节,两万字。)

6.参编:《中国法律史知识点精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魏晋南北朝、隋唐、宋、辽金夏元、明五章,七万字。)

主要论文

(一)法学核心期刊(CLSCI)发表论文:

1.刘晓林:《唐律中的“余条准此”考辨》,《法学研究》CSSCI)2017年第3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刘晓林:《唐律误杀考》,《法学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法学家》CSSCI)2017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8年第3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中华法系新诠》,《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22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期全文转载;LIU XiaolinUpdated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Fronters of Law in China,VOL.18,No.2June 2023,p.225-247.)

5.蔡立东、刘晓林:《新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18年第5期。

6.刘晓林:《唐律立法体例的实证分析——以“不用此律”的表述为中心》,《政法论坛》CSSCI)2016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期全文转载

7.刘晓林:《唐律中的“杀”与“死”》,《政法论坛》CSSCI)2020年第3期。

8.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理”考辨》,《法律科学》CSSCI)2015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

9.刘晓林:《唐律中的“罪止”:通过立法技术表现的慎刑与官吏控制》,《法律科学》CSSCI)2020年第4期。

10.刘晓林:《立法语言抑或学理解释:注释律学中的“六杀”与“七杀”》,《清华法学》CSSCI)2018年第6期。

11.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东方法学》CSSCI)2024年第1期。

12.刘晓林:《唐律“义疏”中的“无罪”:表意、解释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23年第2期。(《上海法治报》2023年5月17日B7版“学报集萃”摘录

13.刘晓林:《唐律中的“人口买卖”:立法的表述、量刑及其逻辑》,《当代法学》CSSCI)2022年第3期。

14.刘晓林:《唐律“斗杀”考》,《当代法学》CSSCI)2012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15.刘晓林:《唐律“劫杀”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11年第4期。

(二)其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试绎》,《浙江学刊》(CSSCI)2023年第6期。

2.刘晓林:《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技术解析与实践回应:以唐律中的“斗殴伤人”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4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亦如之”:立法语言的形成、特征与价值之一例》,《社会科学战线》(CSSCI)2023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3年第8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2期。

5.刘晓林:《传统刑律中的死刑限制及其技术策略:以<唐律疏议>中的“至死”为中心的考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9年第6期。

6.刘晓林、姜翰:《中国近代“法理”话语的传入与演化——以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藏程树德编<法律原理学>为中心的考察》,《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社会科学学报》(CSSCI)2023年第1期。

7.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情”考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7年第1期。

8.霍存福、刘晓林:《契约本性与古代中国的契约自由、平等——中国古代契约语言与社会史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0年第2、3期连载。(《新华文摘》2010年第16期摘录

9.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谋杀”比较研究》,《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3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3年第7期全文转载

10.刘晓林:《唐代监察官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8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9年第1期全文转载

11.刘晓林、李明轩:《唐律中的“比徒”:量化技术运用之一例》,《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2023年第3卷。

12.刘晓林:《也说法律史的“焦虑”》,《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2022年第2卷。

13.刘晓林:《〈唐律疏议·户婚〉无死刑辨正》,《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07年第6期。

14.刘晓林:《从“贼杀”到“故杀”》,《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年第1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7期全文转载

15.刘晓林:《唐律“谋杀”考》,《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第1期。

16.刘晓林:《唐律“过失杀”研究》,《科学经济社会》(CSSCI扩展)2011年第3期。

17.刘晓林:《秦汉律中相关的“谒杀”“擅杀”初考》,《甘肃政精诚知识产权学报》(CSSCI扩展)2013年第5期。

18.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思想渊源与制度表达》,《人民检察》2023年第2期。

(三)报刊发表文章

1.刘晓林:《传承之道:深入传统法治内在构造与机理》,《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13日。

2.刘晓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评价与转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20日。

3.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9日。

4.刘晓林:《从“枉法”“不枉法”看唐律治赃法理》,《检察日报》2019年4月24日。

5.刘晓林:《中国古代的“法理”与“法典”》,《检察日报》2021年5月27日。

6.刘晓林:《让法律古籍中的文字活起来》,《检察日报》2021年12月23日。

主持课题:

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批准号:21&ZD197),项目经费120万,首席专家,在研。

2.2018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编号:161084),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3.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律中的‘法’‘理’与‘法理’研究” (批准号:20BFX021),项目经费20万,项目主持人,在研。

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批准号:13CFX015),项目主持人,已结项(鉴定结论:良好;证书号:20190373)。

5.201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传统法中的‘例’‘判例’及其关系”(19SFB2007),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21106)。

6.2013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唐律疏议·名例》研究”(批准号:13SFB5009),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18074)。

7.第52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2012M520663),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8.2017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委托项目“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从业机构主体责任研究”,项目经费2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9.2011年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唐律中的情理法研究”,项目经费8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0.2012年甘肃省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1207-06),项目经费2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1.2016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2016QY018),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2.2017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3.2017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唐代的官吏犯赃及其刑法规制——以唐律‘六赃’为中心”,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4.2023年度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第二个结合’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2023XZD024),项目经费2万,项目主持人,在研。

主要科研获奖:

1.甘肃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6年10月。

2.甘肃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3年3月。

3.河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河北省人民政府),2018年8月。

4.河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河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4月。

5.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2023年12月。

6.第六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2019年11月。

7.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11月。

8.第十届沧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2022年12月。

9.第二届河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2018年3月。

10.第七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二),2021年10月。

11.第七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21年10月。

12.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5年9月。

13.第三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3年9月。

14.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8年6月。

15.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21年9月。

16.第二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19年8月。

17.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7月。

18.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三等奖,2012年7月。

奖励荣誉

(一)人才计划类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2.河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年7月)。

3.河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二)教学、人才培养类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三等奖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2.“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3.获得2022年河北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四)(2022年12月)。

4.入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015年12月)。

5.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清末修律“以日为师”之时代原因及当代启示》(作者:谌静玮)获得第三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学士论文奖(2017年8月)。

6.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论唐律中的“保辜”》(作者:杨芹)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学位论文2016年2月)。

7.指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刑律中的“枉法”“不枉法”考论》被评为2020年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潘峙宇)。

8.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被评为2020年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赵玲利)。

9.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唐代“八议”制度新探》被评为2022年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李明轩)。

10.指导硕士学位论文《清代“请旨即行正法”考辨》被评为2023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于沐鑫)。

11.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论唐代的直诉与慎刑》被评为2022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本科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刘雨新)。

12.获得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优秀奖(2021年9月)。

13.获得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0-2021学年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实践教学团队奖(排名第三)(2021年9月)。

14.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第九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四)(2023年3月)。

15.被评为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19-2020学年优秀班主任(2021年9月)。

16.获得2016-2017年度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岳成奖教金(2017年10月)。

(三)科研、其他类

1.2018年6月入选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阶段)(2019-2020),资助经费20万。

2.2017年10月入选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佐丹力”法学研究繁荣计划(2017-2020),资助经费7.5万。

3.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标兵(2022年9月)。

4.被评为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人才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5月)。

5.被评为沧州精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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